中國古代從孔子辦學,開始就有了私人教育系統,以後的「私塾」教育一直貫穿整個中國封建王朝時代,是教育的主要體系。不過從漢朝開始有了「官學」,官辦的學校分級有中央的「太學」,地方的「郡學」、「府學」、「縣學」等,但這些學校主要為培養選拔官吏,是文人進修的地方,最初的啟蒙還需要私塾。唐末五代十國以來,由於戰爭頻繁,官學衰廢,一些士大夫選擇山林名勝之地,建屋立舍,研究學問,聚徒講學,這便是書院的前身。
書院淵源於唐末五代十國期間“書院制度的產生還與佛教禪林講學制度有密切聯繫”,“書院學規的制定,教學活動的方式,均受禪林講學制度的影響。朝書院出現了官學化的傾向,而到了元朝這種傾向漸趨加強。明清私學繼宋元之後仍盛而不衰,按其程度,大致可分為兩類:一類是低級階段的蒙養教育,另一類為高級階段的書院。低級階段的蒙養教育多稱私塾,一般有三種形式:一是“門館”、“家塾”,即“塾師在自己家裏,或借飼堂、廟宇,或租借他人房屋設館招收附近學童就讀”;二是“村塾”、“族塾”,由“一族一村延師擇址建館課其子弟”;三是“坐館”、“教館”,“由富裕人家獨自一家聘請教師在家設館,專教自家子弟及親友子弟”。 這是中國教育的演進,其中中央的太學就是大學
清光緒二十七年,詔令各省書院改為學堂,省城及府州、縣分設大學、中學、小學及蒙養學堂。清光緒二十九年,頒佈學堂章程,中央設學部管高等教育,各省提學使管中等以下學堂,各州縣設勸學所。國民政府將學部改為教育部。各省教育司改為教育廳。民國十年後才有較大的改變。抗戰前五年,為民國以來教育學術黃金時代。民國五十七年實施國民九年義務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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